關於美國移民簽證

美國移民簽證須知

關於旅遊商務簽証

美國B-1/B-2簽證

B簽證改換身份

美國旅行證件

辦理臨時綠卡

預先入境許可

婚姻臨時綠卡轉永久綠卡

結婚綠卡

與美國公民結婚

美國公民配偶臨時綠卡

在美國境內申請V簽證

美國護士移民

F-2簽證

在美國生小孩

美國F-1學生簽證

美國M-1學生簽證

L-1簽證

美國O-1傑出人才簽證

美國 E-1/E-2簽證

美國投資移民

EB1-C移民

台灣人士來美簽證

美國親屬移民擔保

美國褓姆及家庭員工簽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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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移民分類及排期

關於美國勞工移民

美國非移民簽證說明

美國留學

美國
社會安全號碼

名錄及表格:

美國勞工部地區分局名錄

美國地方移民局名錄

移民局及勞工部常用表格

美國移民地區
服務中心名錄

地區移民局
移民事務處理時間


美國國務院

美國社安局

美國國稅局

非移民簽証一覽表

美國對護照有效期的要求

美國移民局

國務院領務局


美國護照資訊中心

會員服務






美國 E 類簽證
( E-1, E-2 )


L-1簽證

國家利益豁免綠卡

傑出人才綠卡
( 運動員、畫家、音樂家、
演員、作家、科學家、
著名藝人等 )


親屬移民
( 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
兄弟、姊妹 )

綠卡入籍

快速勞工證

O-1傑出人才

專業人才
( H-1)

跨國公司經理
( L-1 )


未婚夫妻簽證
( K-1)

轉換學生簽證
( F-1)

商務考察簽證
(B-1 / B-2 )


演藝 / 運動員人員簽證
( O, P )


B-1/B-2身份轉換及延期

工卡申請

回美證( 難民旅行證 )申請

第三國簽證

快速結婚綠卡

生活擔保書( I-134 )

I-94 補發

移民擔保( I-864 )

公民證補發

學生簽證( F-1 )

學生簽證( M-1 )

B-1/B-2 轉換
學生身份I-20

良民證、授權書

請假證

特殊移民 ( 如宗教移民 )

領養綠卡

被虐待配偶綠卡

快速單身證明

美國各類公證

各類表格填寫/遞送

面談翻譯

其它各類居留簽證延期


非移民簽証一覽表

名稱
類別
入境居留期限
規定及限制
A-1
職業外交官或領事及其家屬簽証
以任期為限
不得為美國僱主工作
A-2
外國政府官員及其家屬簽証
以任期為限
A-3
A-1, A-2 簽証持有人隨行人員,
僕人或私人職員簽証
以任期為限
 
B-1
短期商務簽証
一年以內
不得在美工作
B-2
旅遊觀光簽証
 
C-1
過境簽証
一般不超過5
美國境內不可延期,
不可轉換身份,不可工作或從事商務活動
C-2
經聯合國總部過境簽証
短期停留
 
D
航空公司工作人員, 海員等的短期簽証
不超過29
美國境內不可延期,不可轉換身份,不可工作或從事商務活動
 
E-1
與美國有商務條約國商人來美從事商業活動簽証
有效期5
每次入境居留一年
美國境內可延期兩年. 只能為僱主工作,
隨行眷屬可持同樣簽証,但不可工作
E-2
與美國有商務條約國投資者來美進行投資業務簽証
 
F-1
全時制學生簽証
以完成學業
所需時間為限
簽証有效期最長5年,居留期最長8年.
可按規定工作或申請工作許可証
F-2
F-1 持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簽証
同F-1 但不得在美工作
 
G-1
國際組織主要長駐代表及其家屬簽証
以任期為限
未經許可不得在其國際組織之外工作
G-2
國際組織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屬簽証
G-3
非國際組織成員國駐美國境內代表及其家屬簽証
G-4
國際組織官員或僱員及其家屬簽証
G-5
G-1G-4人員的隨員,
僕人或私人僱員家屬及其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 
H-1A
專業註冊護士簽証
一般為3
居留最長不超過6年
H-1B
專業人士工作簽証
H-2A
短期農業工人簽証
一般為1
居留最長不超過3年
H-2B
短期非農業工人簽証
H-3
培訓人員工作簽証
一般為半年至1
居留最長不超過2年
H-1C
醫療不足地區護士簽証
一般為3
居留最長不超過6年
H-4
簽証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I
外國媒體及其家屬簽証
一般為1
居留期無明確限制, 每次延期可獲1年
 
J-1
交換訪問學者及工作實習簽証
參加交流計劃
所需時間
居留期限:
學生 (學習時間加18個月)
工商培訓(18 個月)
教師,研究人員和學者(3年)
可按規定工作或申請工作許可, 期滿後如無豁免, 需返國居住兩年
J-2
J-1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 
K-1
未婚夫(妻)
90
90天內必需結婚並申請永久居留. 不可延期,轉換身份
K-2
K-1持有人未成年子女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 
L-1A
跨國公司行政主管和經理工作簽証
一般為1年至3
居留不超過 7年
L-1B
跨國公司專業人員工作簽証
居留不超過 5年
L-2
L-1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,但不得在美工作
 
M-1
參加短期職業技能學習的學生
一般為半年至1
延期不超過一年,
居留期不超過18個月. 可按規定從事實習工作
M-2
M-1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,但不得在美工作
 
N-1N-2
G-4 特殊移民之父母和子女
3
可獲3年延期
 
NATO-1

NATO-5
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官員簽証
以任期為限
NATO-6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軍事機構文員簽証
以任期為限
NATO-7 NATO-1NATO-6
簽証持有人之隨從,僕人或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 
O-1
科學,藝術,商業,教育和體育領域中的傑出人才工作簽証
以批准時間為限
延期按需要而定. 居留期無絕對限制
O-2
O-1 持有人的必要助手
以批准時間為限
同主要簽証人
O-3
O-1O-2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 
P-1
傑出運動員,運動團體和演藝團體簽証
以批准時間為限
延期按需要而定. 居留期無絕對限制. 運動員可延期5年, 居留期不超過10年
P-2
參加文化交流計劃之藝術和演藝團體或個人簽証
以批准時間為限
P-3
參加特殊文化交流計劃之藝術團體或個人簽証
以批准時間為限
P-4
P-1, P-2P-3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 
Q-1
國際文化交流訪問工作簽証
以批准時間為限
居留期不超過15個月
Q-2
Q-1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,但不得在美工作
 
R-1
宗教人員工作簽証
一般為3
居留期不超過 5年,
R-2
R-1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,但不得在美工作
 
S-1
証人簽証
依據
司法單位需要
延期或居留期依據司法單位需要.
不可轉換身份
S-2
檢舉人簽証
S-3
S-1 O-2 持有人家屬簽証
同主要簽証人
同主要簽証人
 
TN
北美通商貿易協定簽約國墨西哥,
加拿大哥公民及英聯邦籍加拿大永久居民
H-1B 相似
沒有配額,可不斷延期
 
VWP
部份與美國有免簽互惠協議的國家享有免簽入境
最長 90
不得延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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